电子产品售后为何纠纷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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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售后为何纠纷不断

(时间:2007-11-26 9:07:12 共有 人次浏览)

  青海新闻网讯

  市民毕女士日前出现在胜利路某电子市场销售Mp3的一个柜台前,为新近购买的一款Mp3,毕女士和这里的销售人员大吵了一架。记者采访发现,诸如此类的电子售后服务纠纷在我市经常发生。

  “三包”内容被偷梁换柱

  一个星期前,毕女士在该电子市场购买了一款Mp3,使用不到一个星期,就发现Mp3出现死机现象。毕女士看到Mp3“三包”说明书上标明:“主机一个月之内出现问题,可包换产品。”于是毕女士前来电子市场更换Mp3,这里的经销商却将“皮球”踢给了售后服务人员,而售后服务人员却认为她所购买的Mp3“包换”期限只有一个星期,现在已经超过了这个期限,所以不能更换产品,只能给予免费维修。为此,毕女士和这里的服务人员吵了起来。

  随后,记者拿着毕女士提供的Mp3“三包”说明书,找到了该款Mp3的销售专柜。这里的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每款Mp3都有不同的“三包”期限,有些知名品牌产品的“包换”期只有3天,顾客在购买产品时,他们都会告知具体的“包换”期限,“这和‘三包’说明书上标明的‘包换’期限是两回事。”

  故障认定谁说了算

  和经销商更改“三包”期限相比,在电子产品故障认定上,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同样不少。

  据市民张先生介绍,他不久前在同仁路某手机销售店购买了一款手机,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较大的问题,在“包换”期限内,他找到经销商要求给予退还,经销商却提出了“外壳不损坏就给换”的附加条件,“手机用上几天就会有磨损,将磨损纳入衡量手机‘三包’的条件,是加强给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再说,磨损程度怎么来衡量、谁来衡量等,都是扯皮的问题”,张先生说。

  在“包换”期限内,即使“先天残疾”的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外壳完好无损,要更换新品,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市民廖先生告诉记者,几天前,他购买了一款电动机,拿回家却发现电动机不能正常工作,当天他就找到了经销商,可经销商却说是人为弄坏的,坚决不予退换,“我也找不到相关的认定部门,只好自认倒霉”,廖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电子产品售出后,出现问题都会被交到售后维修服务部进行处理,而这些售后维修服务部几乎都是生产厂家的“签约”单位,“有些维修部连一般的电器都修不好,让他们来认定故障有些不可靠,再说,多数消费者并不熟悉电子产品的结构,维修部说成什么毛病就是什么毛病,消费者完全没有知情权,这也是售后服务纠纷不断的主要原因”,一些市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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