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7年艺体中专招生办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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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07年艺体中专招生办法确定

(时间:2007-1-10 9:43:26 共有 人次浏览)

  记者昨日获悉,省招委已制定《四川省2007年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欲报考中等艺体学校的考生需直接到各招生学校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及文化考试。据悉,专业考试将在今年2月15日—5月15日之间举行。

  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计划(含五年制高职)由省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面向全省招生,计划将不分到市(州),普通中等专业艺术学校招生计划分招收初中毕业生、初中在校生和小学生(含小学毕业生、小学在校生)两类,但招收初中在校生和小学生的,将严格限制在文化部和原国家教委规定的幼功类专业;普通中等专业体育学校则只招收初中毕业生。据悉,戏曲、音乐、舞蹈、杂技等艺术门类中有幼功要求的表演、演奏类专业,可招收13周岁以下的普通中小学在校生(含小学毕业生)。

  考生需持所在学校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各招生学校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及文化考试。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考试将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一般不得多于4科;体育类专业考试分身体素质和专项两类。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2月15日至5月15日之间。此外,考生还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招收小学在校生和毕业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招收初中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记者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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